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抗拒改造的行为特征。
主要表现:(1)外露性。不服管教,拒绝劳动,反抗改造,且具有公开性和突发性。(2)情境性。少数青少年罪犯和普通刑事犯的抗改虽由其自身的抗改意识决定,但多数需一定的外部条件引发。
即在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引起抗改,有一定的情境性和偶然性。(3)顽固性。
多数抗改罪犯都接受过几次打击处理,但不仅不悔悟,反而表现出更严重的对立,形成反改造的坚决性和顽抗的持续性。(4)疯狂性。
因认识上的谬误,大都蔑视法纪,一意孤行;因情感上的冲动,易产生激情,难以自制;其意志的两极性加剧其行为的对抗性,表现出某种疯狂性,导致严重的暴力行为。(5)纠合性。表现为结伙的倾向,在骨干的控制下,出现少数犯人的纠合性抗改行为。狱内团伙中的组织者与操纵者多系坚决抗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