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内观疗法

2023-12-06

    罪犯内观疗法 :

内观疗法是在导引师引导下有目的、有指向地就自己既往的人际关系进行系统的自我回顾和反省,从而发现并修正自身偏执的思维方式、不良的社会态度及行为模式的心理疗法。它源于东方文化,由日本学者吉本伊信于1937年提出,1953年创立。2001年,西方学者G.克雷奇将内观定义为一种帮助人们理解自身、人际关系以及人性本质的结构化的自我省察方法。2005年,中国国学大师南怀瑾的研究认为内观起源于中华传统文化中“吾日三省吾身”等思想,将其命名为“内视观想”,以区别于另一个基于东方文化的修行方法“内观禅修”。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内观疗法对适应障碍、轻性身心疾病及某些神经症的治疗效果很好,同时对酒瘾、药瘾及反社会行为也有一定疗效。内观疗法已成为日本有名的心理治疗方法之一,并在欧洲得到推广。20世纪80年代末,内观疗法开始引进中国。中国学者运用内观疗法治疗夫妇关系不和、非社会行为、逃学、神经症、酒精依赖综合征、抑郁症、心身疾病等,显效率达70%左右,远远高于传统的心理疗法。

罪犯内观疗法疗程为期7天,一般由内观导引、内观练习、对主要养育者的回顾、养育费的计算、对兄弟姐妹的回顾、对爱人的回顾、对子女的回顾、自我审视24条、对周围人的回顾、对母亲的二次回顾、集体内观、集体讨论等板块组成。除单独内观外,还有一天内观、主题内观等。

在日本,最早开展内观疗法是在关押罪犯的居留所。日本许多少年院和监狱都将内观作为心理治疗方法使用。日本一项研究显示,参加过内观和未参加过内观的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率分别为21.7%和45.2%。除日本外,欧洲、北美、印度的监狱也采用内观疗法对罪犯进行心理干预和教育转化,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在中国,北京市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等尝试开展了利用内观疗法对罪犯进行教育矫正的探索实践。实践表明,内观疗法在帮助罪犯减少负面情绪,化解内心防御,学会换位思考,改善人际关系,促进其认罪悔罪、提升改造质量方面成效显著。2015年,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启动了中国罪犯内观疗法的操作规范与技术标准课题,拟以北京市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为孵化基地,通过复制研究与效果检验,研究制定一整套符合中国监狱工作实际的科学、有效、可行的罪犯内观疗法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