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病理学犯罪类型论

2024-08-03
社会病理学犯罪类型论:

犯罪人分类理论。

犯罪社会学者视犯罪为社会病理现象,并根据社会病理学的观点对犯罪人进行分类。主要有:(1)美国社会学家克罗沃德和奥林认为,违法少年因与犯罪亚文化接触,习得脱离常轨的本领,陷入犯罪。有三种犯罪人类型:以职业性犯罪为意向的犯罪型;以暴力犯罪为意向的斗争型;以服用麻醉品或追求赌博中的冒险为目标的逃避型。(2)日本学者前田信二郎根据都市生态学,将都市犯罪人分为五类:贫民窟型;无赖型;白领阶层型;病理型;市民型。

西方犯罪学者较重视犯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与社会中现存的价值体系的关系,揭示社会病理对犯罪的作用,提出四种犯罪人类型:(1)异常型,个体与社会关系失调,个体的个性不良倾向与社会规范发生冲突,导致犯罪。(2)异化型,个体脱离周围环境或缺乏内在的完整性,导致犯罪;(3)同一型,以个人与团体融合在一起为前提,或以模仿他人的行为为前提而导致犯罪;(4)个性型,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或在社会化过程中的价值定向出现偏差,产生社会适应不良,导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