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特质

2024-03-27
个人特质:

亦称“个人倾向”。

G.W.奥尔波特人格特质论术语。某个特定的个体所具有的特质。

根据其对人格所起作用的大小,分为三种:(1)首要特质,亦称“显着特质”、“首要倾向”。指个人生活中具有渗透性的占优势的特质。

几乎影响个体所做的每件事和全部生活的所有方面。亦即个体的主要动机和优势倾向。

(2)中心特质,亦称“中心倾向”。指在各种情境下控制个体行为的特征。

代表人格的各个方面,是构成人格结构的核心部分。每个人的中心特质数约为5个~7个。如求职推荐信中概括某人的特征为准时、整洁、勤奋、乐观、诚实,即指个人的中心特质。(3)次要特质,亦称“次要倾向”。

指个体在某些情境中表现的暂时的性格特征。较首要特质和中心特质的适应范围窄,不易被注意。接近于习惯和态度,但比二者更具普遍性。如偏好某种食品或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