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苏伯尔的有意义与机械学习分类

2023-12-01
奥苏伯尔的有意义与机械学习分类:奥苏伯尔学习分类是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在《教育心理学——认知观点》一书中,他进一步对这一分类作了系统阐述。根据学习者是否理解要学习的材料,学习被分为有意义的和机械的。如艾宾浩斯无意义音节的记忆学习是纯机械学习,因为这里的学习材料本身没有意义。但有意义材料如唐诗,让两岁幼儿背诵,因无法理解便是有意义材料的机械学习。

根据学习材料的意义是由学习者发现的还是他人告知的,学习可以划分为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例如,2—3岁的幼儿可以掌握“你”、“我”、“他”三个人称代词的含义。这三个词的含义不能通过告诉的形式习得。如告诉幼儿:“‘我’表示你自己,‘你’表示谈话的对方,‘他’表示第三方。”幼儿是不能理解这些话的含义的。但在与成人交往中,幼儿逐步能正确运用“你”、“我”、“他”三个代词,表明他在言语实践中发现了这三个代词的含义。接受学习可以通过告知的方式进行。例如,妈妈手上拿一个苹果,对幼儿说:“苹果又叫apple。”重复若干次以后,问幼儿:“苹果又叫什么?”幼儿说:“apple。”这表明幼儿习得了苹果的英文名称。当然这是简单的接受学习。在加涅的分类中,这是言语信息中的符号记忆。有些概念和规则也可以通过告知的方式学习。例如,当儿童已掌握比率和圆的概念,知道什么是圆周长和直径之后,告诉他:“任何圆的周长和直径之比是固定不变的,约为3.1415……,这个比值被称为圆周率。”这一命题表述了圆周率的定义。如果再通过举例说明这一命题,儿童理解了这一定义,则儿童习得了圆周率概念。这样的学习也是接受学习,但必须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才可进行。

奥苏伯尔将有意义的学习由简到繁分为如下五类:

(1)表征性学习。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如“上海”表示一个城市,“车祸”表示一类事件,“小白兔”表示一类动物。表征性学习包括学习符号和符号所指称的人、事物或性质。符号最初表示个别事物,如“狗”只表示儿童最初所见到的某只狗。当符号如“狗”表示一类事物如犬类,而不论其大小、毛色、习性时,“狗”这个符号所表示的是狗的概念,

(2)概念学习。概念是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如“三角形”这个概念是所有三角形(不论大小、形状)的本质特征,在同一平面上,有三条边且两两相连接。概念学习意味着掌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如掌握三角形这个概念,就是能理解三角形是“平面上由三条边两两相连构成的封闭图形”。也意味着学习者能从大量图形(包括三角形和非三角形)中识别三角形。

(3)命题学习。命题这个术语来自逻辑学,指表达判断的语言形式,由句子把主词和宾词联系而成,例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在逻辑学中就是一个命题。在心理学中,命题是语词组合表示的意义的最小单位,由两个成分构成:第一个成分是两个以上的论题,第二个成分是它们的关系。

命题有两类:一类是概括性的,如“圆的半径相等”,指一切圆的所有半径都相等。一类是非概括的,如“月亮绕地球转”。前一类命题往往是揭示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表示某种规律、定理、规则或原理等;后一类命题表示一个事实。所以命题学习包括事实学习和规律、定理或原理学习。后者是掌握概念之间的关系,是有意义学习的核心成分。

(4)概念和命题的运用。前三类学习是有意义学习的基本类型。在此基础上,是概念和命题(概括性命题)在简单情境中的运用。如掌握圆周率之后,在已知圆的半径的条件下,可以利用公式c=2πr求周长。

(5)解决问题与创造。解决问题是概念和命题在复杂情境中的运用。学习者遇到的新情境越复杂,新情境与原先学习的情境越不相似,问题解决的难度越大,所要求的创造性程度越高。创造是解决问题的最高形式。奥苏伯尔认为解决问题涉及问题条件命题和目标命题、背景命题、推理规则和解决策略。

奥苏伯尔提出“有意义言语学习理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阐明其中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