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感知

2023-08-11
什么是感知:感知指感觉和知觉而言。感觉是人对当前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人对当前客观事物整体及其外部相互关系的反映。
 
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指的是:如光波、声波、机械压力、温度变化、气体或液体的化学作用等。感觉所反映的事物的个别属性,在视觉是彩色和无色;在听觉是音高、音量和音色;在味觉是咸、甜、酸、苦;在嗅觉是花香、香料香、水果气、树脂气、腐烂气息、焦臭等;肤觉是触、压、冷、热、痛等。但这些个别属性混合起来,就转向知觉了,组成一个五光十色、绚丽多彩的世界。为了研究便利起见,才把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加以分析,实际上我们认识事物总是从整体上去认识它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感觉是认识过程的开始,它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列宁指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
 
感觉与知觉是不可分割的。感觉是知觉的成分。任何客观事物都是包括着许多个别特征的综合体,事物的整体与其个别特性是不可分割的。如旗子是由一定的颜色、柔软等特性组成的,下雨是由一定的声、温、色等特征组成的。我们感觉到某一事物的个别特征时,同时也就知觉到这是什么事物,感觉是知觉的成分,脱离知觉的纯粹感觉是不存在的。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我们所感觉到的事物的个别属性越丰富,我们对事物的知觉也就越完善,越正确。知觉反映事物的整体和现实的关系,感觉则反映事物的个别属性和片面。感觉和知觉密切联系着。在认识过程中,联系客观和主观的桥梁就是感觉,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知觉,感觉进一步发展而为知觉,它是知觉的基础;感觉和知觉虽然同属于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是知觉的映象并不是感觉的机械的积累和简单的集合,而是以对映象的理解为前提的复

 
 
 
 
列宁:《哲学笔记》第155页,人民出版社出版。  
杂的整体,在质的方面与感觉是有差别的。知觉是感性认识的一种更高的水平,是人脑分析、综合的活动结果。
 
人们感知某种事物,立刻就会在头脑里反映这一事物的形象,而且还可以在这一事物不被感知的时候,在头脑里保留着这些形象,这就是表象。表象是以前感知过而当前不被感知着的事物的形象,是大脑所受到的刺激痕迹复活的产物。表象不同于感知,感知反映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而表象则反映当前不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形象。感知是表象的前提,表象是感知过的事物形象在头脑中的重现,它是在一定的刺激物作用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