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觉学说的一种。
与“痛觉模式说”相对。M.V.弗雷1894年提出,1959年毕肖普综合自己多年实验结果,从种系发生学角度加以改造和发展。
该学说认为,皮肤及皮下组织的游离神经末梢是特殊的痛觉感受器,其中锐痛刺激和钝痛刺激引起的神经冲动分别由直径1微米~6微米的Aδ类神经纤维和直径0.4微米~1.2微米的C类神经纤维传导至中枢,在脊髓内由脊髓丘脑侧束传到丘脑,再传到大脑皮质,产生相应的痛觉。
痛觉学说的一种。
与“痛觉模式说”相对。M.V.弗雷1894年提出,1959年毕肖普综合自己多年实验结果,从种系发生学角度加以改造和发展。
该学说认为,皮肤及皮下组织的游离神经末梢是特殊的痛觉感受器,其中锐痛刺激和钝痛刺激引起的神经冲动分别由直径1微米~6微米的Aδ类神经纤维和直径0.4微米~1.2微米的C类神经纤维传导至中枢,在脊髓内由脊髓丘脑侧束传到丘脑,再传到大脑皮质,产生相应的痛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