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技能

2024-08-03
社会技能:

个体经过学习获得的、在特定社会情境中有效且适当地与他人进行相互交往的活动能力。

主要通过观察、模仿、练习、反馈等学习获得,包括各种特定的言语和非言语行为。它能强化社会交往中的社会性,使个体得到来自社会的积极反应;在本质上是互动的,其表现受到交往参与者的特征和所处情境的影响,对方的年龄、性别、声誉都会影响人的社会技能表现。不同学者对社会技能作过不同界定。行为主义者利波特认为,社会技能是发出对他人具有积极强化意义的行为和避免发出可能受到他人处罚的行为的能力。

意向论者菲利普斯认为,它是与人交往时,一个人在履行对他人义务的同时,实现自身权利和满足需要的方式。哈赛特概括了它的三个关键要素:(1)具有情境特征;(2)获得的用言语或非言语方式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3)以不损害他人的方式行为的能力。很长一段时期内,社会技能被认为是在传统的社会化机构(如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等)中自然习得的。随着这些机构社会功能的变迁,以及新的社会化工具如电视等的出现,社会心理学家越来越关注社会技能的培养。

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社会技能训练进行了诸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