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秩序

2024-07-05
等级秩序:

动物群中的社会等级地位、统制等级地位。

即许多动物在居住群体内特权和服从的有序分布。强者或更有经验的个体处于等级的上层,享有某些特权,如首先获得食物等。在脊椎动物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如鱼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动物,无脊椎动物(如昆虫)中也有零星表现。

其形式因种而异,如家鸡的啄级秩序在许多情况下是线性的,在其他动物中有时十分复杂,呈三角形关系,即一个动物统制第二个动物,第二个统制第三个,第三个转而又胜过第一个。

虽然在许多灵长类动物十分明显,但动物的等级地位还因行为情景不同而变化。通常包括雌雄两性,也可能雌雄性分开。

在雌雄性分开排序的情况下,配偶双方若处在相同的等级地位,交往时一般都取决于雄性。某些灵长类动物,由于两只或多只处于互相支持并集体统制其他动物的中心等级地位,雄性的等级排列可能变得十分复杂。

这个中心等级群体在一对一的搏斗中能够击败任何其他成员。在早期习性学文献中,一个动物的等级地位通常都用希腊字母顺序标出。地位最高的是α动物,最低等的是ω动物。最高等级个体可能第一个得到吃食和饮水,选择最好的地点睡觉和休息,独占交配的机会。

然而,占据这种地位意味着带有某些义务,如担当群体的领导,随时准备保卫群体其他成员等。在群体中能起稳定作用。年幼动物成长到足以对年长者提出挑战时,唯一的搏斗就是企图建立新的等级秩序。一般发生于群居动物,但又不限于群居动物。

一对配偶之间也能形成等级关系,这在一夫一妻制动物特别是鸟类中最为明显。通常,雄性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中都占统制地位,但当繁殖周期开始,雌性的亲代投资大于雄性时,这种关系可能会暂时颠倒过来。

生活在同一地区并利用相同自然资源的不同物种成员之间,有时也会形成一种等级关系,而且会明显表现为物种种族世系的等级关系。接近水源或选择食源时,物种间的等级关系通过攻击性的互相作用而建立。

赫德格将这种调节叫作“生物的等级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