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家庭疗法

2024-06-24
多重家庭疗法:

心理治疗方法。

属团体疗法。雷奎尔1973年以住院精神分裂患者为对象,综合团体疗法和家庭疗法的特点发展而来。指把多个具有相似问题的家庭组织在一起,通过讨论等形式,使各家庭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行心理治疗。雷奎尔认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为家中有精神分裂病人而感到被孤立,其被认同与接纳的需要尤为强烈,将数个家庭组织在一起能使各个家庭的每一成员与其他个体产生认同,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其所导致的改变不是移情而是认同,即个体寻求与他人的相像。该疗法注重家庭之间的治疗改变过程,并扩展到其他方面。

一般由治疗者组织、指导5个~6个家庭讨论困扰他们的问题,每次90分钟,共进行6次~10次。分三个阶段进行:(1)观察阶段,建立成员间的友好和睦气氛,鼓励彼此真诚谈话,使各家庭成员所体验到的问题清晰化、明朗化,找出问题的相似点,形成讨论主题。(2)干预阶段,该疗法认为,问题源于错误的相互影响,而影响是双方的,每一个体首先要检讨自己而非指责他人;治疗者须指出双方将责任归于对方的错误行为。(3)巩固阶段,治疗者应让个体认识到,只要家庭成员继续维持他们的这种关系,就会产生良好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