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位记号说

2024-06-07
部位记号说:

关于空间知觉形成的一种学说。

1852年德国人洛采在其《医学心理学》中提出。反对康德的空间知觉的先验说,主张以生理学为依据,以经验为中介来解释空间知觉形成的规律。

认为空间知觉是由接受刺激的部位留下的特殊记号与某种运动经验逐渐结合的产物。外界的刺激虽有空间关系,但人直接获得的是特殊感觉的经验模型,而非空间形式。个体皮肤上或眼睛中任何点上的感觉都有其特殊模型。如视觉的特殊部位记号取决于视网膜上的某个点引起颜色感受性、印象的明晰度,以及为使中央窝看到那个点必需的运动及其模型。

视网膜的不同点受刺激时会发生不同的眼肌动作,使视线转向正对着的刺激物,又因眼肌不只一条,不同点引起的不同强度不同眼肌的协调动作,以及相邻点引起的眼肌运动感觉的强度配合亦逐渐变化,即视网膜上相邻点的部位符号(标记)在逐渐变化。由各条眼肌多次运动及其经验模型作用的结果,这些部位记号最后结合成一个空间系统,即空间知觉。

视觉空间系统形成后,即使一个视网膜部位被刺激,人亦可不转动眼睛而知道刺激的空间部位,这是由于以往的经验使这一部位受刺激时会引起一定的眼动趋势的感觉。

部位符号可随经验的习惯而成为无意识的。

作为空间知觉生理心理学说和空间知觉经验说,该学说影响德国及美、英等国心理学的发展。后赫尔姆霍茨提出知觉的“无意识推理”,巴甫洛夫则以条件反射概念解释知觉的无意识推理。

但该学说把空间知觉视为一种记号或符号的结合而非客观实在的映象,违背了决定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