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伪供心理

2024-05-02
被告人伪供心理:

刑事被告人在审讯中编造虚假供词的心理起因。

主要有:(1)以伪供自卫,以此作为逃避惩罚的反审讯策略,是其犯罪心理的延续和发展,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对抗心理的表现。(2)为嫁祸他人或保护同案犯。

(3)慑于同伙的威胁恫吓,或基于攻守同盟。

(4)试探审讯人员对案件证据掌握的程度,并企图以伪供蒙混过关。(5)受审讯人员指供、诱供、逼供的影响,以编造伪供骗取从宽处理或摆脱精神、肉体的折磨。(6)极个别被告人为摆脱监所环境和精神压力,绝望轻生,编造严重罪行的伪供,以求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