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癖

2023-09-30
纵火癖:纵火癖,又称为病理性纵火,是一种无明显动机,多次地实施,或企图纵火烧毁财物或其它物品的行为障碍,常对与火和燃烧有关的事物存在持续的关注,对灭火器及其它灭水设备、与着火有关的事物以及召唤消防队有着异常浓厚的兴趣。
 
不止一次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纵火,而不是偶然过失造成的夫火为纵火癖。该症患者在纵权前常情绪紧张、坐立不安、头痛、心冲、耳鸣、头昏,对周围的环境有非现实感,纵火后感到轻松与满足。其纵人不是为了经济获益(如领取火灾保险费),不是为了消灭罪证,不是为了报仇泄恨或政治目的,也不是由于幻觉、妄想所支配的。他们对纵火造成的严重后果常无动于衷或幸灾乐祸。
 
纵火癖的主要特点为:
 
(1)反复纵火,没有任何明显的动机,如得到金钱、报复或政治极端主
 
义;
 
(2)对观看着火有着强烈而浓厚的兴趣;
 
(3)在采取行动之前有不断增加的紧张感,在付诸实施后马上有强烈的兴奋。
 
造成纵火癖的原因很复杂。痴呆或急性器质性状态常可导致非故意的纵火;急性醉酒、慢性酒瘾或其它药物中毒也是可能的原因。许多患者幼年有尿床史,他们常虐待动物、好攻击。女性患者还常伴有偷窃癖与性行为放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