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审判精神医学”。
研究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中的精神病问题的临床精神病学科。精神病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
与审判有关的精神病学。分为刑事审判精神病学和民事审判精神病学。
前者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受审能力、辩护能力和服刑能力等的鉴别和判定;后者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行为能力、遗嘱能力、签约能力、儿童拘留、亲权及双亲能力终止等的鉴别和判定,以及疾病治疗和拒绝治疗的权利等。
亦称“审判精神医学”。
研究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中的精神病问题的临床精神病学科。精神病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
与审判有关的精神病学。分为刑事审判精神病学和民事审判精神病学。
前者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受审能力、辩护能力和服刑能力等的鉴别和判定;后者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行为能力、遗嘱能力、签约能力、儿童拘留、亲权及双亲能力终止等的鉴别和判定,以及疾病治疗和拒绝治疗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