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人为什么能见义勇为?

2024-01-17

    484.人为什么能见义勇为? : 社会心理学把见义勇为的行为称作利他行为。也就是指在不指望别人报答的情况下所做的一种帮助他人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帮助别人是为了从中得到报答,或是为了给被你帮助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或者是为了其他类似的原因,那就不是真正的利他行为。
利他行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利他主义的行为,这种行为以帮助别人作为行为的唯一目的; 另一种是报答性利他行为,这是自己曾受别人帮助,而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别人。
利他行为对于群体乃至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的人为了使社会免遭更大的损失,奋不顾身,以自己的鲜血甚至生命保护社会其他成员及社会设施的安全。在动物界,利他行为对于群体的生存具有更加明显的作用,斑马群在受到狮群攻击时,年老或体弱的斑马会“故意”落在后面,用自己的生命换得整个斑马群的安全; 蚁巢遭到攻击时,受伤的兵蚁会比未受伤的兵蚁更凶猛,更加勇往直前,更有可能冒生命危险与入侵者搏斗。这一切都是以自己的死换得群体安全的利他行为。
利他行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产生的,它主要受下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
(1)个人因素。对于儿童来讲,随着年龄的增大,自私行为逐渐减少,利他行为慢慢增多。另外,一个人的品质对利他行为的产生有重要影响。许多人所以能临危不惧,表现出可歌可泣的利他行为,就是因为他有崇高的品质。
(2)情境因素。情境与利他行为的关系很复杂,它既可以诱使利他行为的产生,又可以抑制利他行为。当一个人处在危险之中,如果周围人中间有几个人出面去抢救,那这些人的利他行为往往可以成为其他人模仿的榜样,使其他人出现从众行为: 一起去抢救处在危险中的人; 反之,从众行为也可以导致相反的行为: 由于没有人首先出面去抢救,在场的所有人会在相当长时间里对处于危险中的人熟视无睹,不予帮助。这种情况在有些国家屡见不鲜,在我国也时有发生。应该承认,这种情况的产生除了道德水准不高外,还有许多社会心理学原因,上面讲众人的现象是这方面的一个原因; 另外,许多人在场时,大部分人往往会认为别人也能帮助,自己没必要出手,这一原因已被一些社会心理学实验所证实。
(3)被帮助者的个人特点也可影响到利他行为,这主要指他们的性别、年龄和仪表等。一些专家认为,女性被帮助的机会多于男性,因为男性在体力上比女性强,而社会规范强调,强者要帮助弱者;老年人与幼儿也能较多地得到别人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