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的快感

2023-10-02
摩擦的快感:患者,男性,1948年生,高中文化,机关职员,自诉病历如下:
 
1970年高中毕业后到农村“插队”,曾和农村一个女青年相爱。不久,即回城到工厂工作,与女友分离。以后,由朋友介绍相继和几个女青年相识,对方都不愿和他好下去。为此事非常苦闷。自叹以后找不到“对象”了。
 
1972年(24岁)春天,有一次从效区工厂返回城市家中,路过某中学校门口,遇到几个女学生迎面走来。当时突然感到性欲冲动,即取出阴茎,直对她们走去。女学生转身快速走开,报告公安部门。他被叫去批评后在工厂内做检查,受到记大过处分,心中感到惭愧,“抬不起头来”。
 
同年下半年,有一次在商店里,乘人多拥挤时,取出勃起的阴茎接触妇女的手臂,感到舒服,有满足感。以后,用同样方式接触妇女臂部、手臂等处多次。
 
1973年(25岁)夏,又在商店取出阴茎时被揭露,被公安局拘留两周。以后害怕再次被抓到,不敢一个人到人多的场合去。但要于时冲动仍很强烈,尽力控制实在不能忍耐时,即冒险去干一次,从未长期间断过。
 
1979年(31岁),要干的冲动仍很强烈。有一次,当顶触到一个青年妇女时,对方抓住他的阴茎大喊,引起许多人围观,被拘留半个月。病人做采购员工作,有时不得不外出办公,要极力控制自己,精神非常紧张。
 
1987年(39岁),又一次被揭露、拘留。公安部门让工厂领导处罚他。因病人平时表现老实,对妇女从来没有不礼貌的言行,工作认真,因此没有给加重处罚。妻子、上级和同事们对他都持谅解态度,改派他做其他工作,尽量不外出。病人更感到渐愧、自责,痛恨自己。但一有机会,还要去干,事后非常悔恨。他的好友和妻子考虑他的这种行为和平时的作风极不相称,怀疑他可能有病。妻子带他到当地的精神病院检查,诊断为性变态,介绍他到北京求治。
 
以往没有癫痫病史。
 
摩擦癖患者大都选择不认识的异性,拥挤而且不易被抓获的地方,如商场、电影院、公共汽车上实施摩擦癖行为。摩擦的部位多为生殖器官等性命感区,如手臂、乳房、臂部、会阴部,患者大多有反复发作的情况,并且很难从过失犯罪中吸取教训,往往是冲动战胜理智,因此有屡教不改的倾向。
 
□恋物癖
 
恋物癖是指通过与异性穿戴或配带的物品相接触而引起性兴奋与满足。多见于男性,他们所选择的对象(物品)多是直接接触异性体表的,而且具  
有特殊的气味或摸起来能给予特殊感觉的,如女性的内衣,内裤、乳罩、头巾、丝袜等;也有以专门收藏女人的头发为满足的。
 
恋物淫者为了取得他们的目的物,有时不惜用非法手段,如偷窃等去获得,这手段本身又可能成为其性行为的一部分。
 
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