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

2023-10-02
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在过去很长时间里被称为“早发性痴呆”或“青春性痴呆”,因为有人认为这种障碍多发生于青春期,以后逐渐发展成具有荒谬,愚蠢行为的精神障碍,但后来人们逐步发现这种疾病并不限于青春期,在成人期也同样可以发生,而且,以后也不一定以痴呆为结束。因此人们根据这类患者都有思维和行为彼此分裂、不相协调的特点,故称之为“精神分裂症”。
 
人们又把精神分裂称为“人类心理健康之罪魁”,因为不仅精神分裂症患者多,它是精神病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占精神病院住院总人数的80%一90%,患病率约为7%一8%。而且,总的来说,预后较差,只有少部分病人经过治疗后能完全恢复正常,有相当部分病人会反复发作或发展成为慢性,其中一部分残留社会功能缺损,难以恢复原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