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材

2024-07-18
十二材:

三国魏刘劭关于人才划分为12种类型的心理观点。

12种人才及其才性特点:(1)清节(德):德行高尚,举止风度可作模范;具有善于自我修养的能力。(2)法家(法):能够建立法制,使国家强盛,人民富足;具有建立法制的能力。

(3)术家(术):通晓万物变化的道理,善出奇妙的智谋和策略;具有出谋划策的能力。(4)国体(三材皆备):高尚道德足以移风易俗,立法才能足以治理国家,运筹设计能力足以作出正确的决策。(5)器能(三材皆微):德行足以为一国表率,立法足以使地区政治清明,运筹设计能力足以处理变化多端的事务。(6)臧否(清节之流):不能宽宏大量,喜欢指责他人,善于分别是非。(7)伎俩(法家之流):不能创造性深思熟虑、长远规划,而只能担任一官半职;他们惯于机巧应变,施展政治手段。(8)智意(术家之流):不能创立制度,给后人留下规范,但在遭遇事变时,能够运用权术;他们是智谋权术有余,而公平正直不足,具有处理人情事理的能力。

(9)文章:善于着书立说。(10)儒学:能够传授圣人之道,而不能干实事、治国家。

(11)口辩:善于辩论,但不一定合乎圣人之道;善于对答应变,言词不穷,具有巡使一方、督责办事的能力。(12)雄杰:胆略超众,才略过人。

认为以上12种人所具有的才能都足以担任大臣,但君主应具备的才能并不包含在内,“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预焉。”(《人物志·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