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环境量表

2024-04-12
家庭环境量表:

评价个体对自己家庭环境知觉的测量工具。

美国心理学家R.H.穆斯等人1986年编制。施侧对象为父母或11岁以上的个体。

共90个项目,计10个分量表,分三方面:(1)关系。

包括凝聚力(即家庭成员给予的赞许、帮助与支持)、表达性(即鼓励家庭成员表达感情的程度)、冲突(即家庭成员间生气、攻击、冲突的数量)。

(2)个人成长。包括独立性(即家庭中鼓励自信、自我决断和独立的程度)、成就取向(即家庭成员的活动及其成就取向和竞争程度)、理性文化取向(即对政治、社会和文化活动感兴趣的程度)、积极娱乐取向(即强调参与社会和娱乐活动)、道德、宗教(即重视伦理、宗教问题)。(3)系统保持。包括组织(即重视明晰的家庭结构、良好的角色定位)、控制(即家庭生活的规范和程序化程度)。

项目的内容主要基于家庭系统理论,分量表的框架是根据内容效度和表面效度确定的,而未采用因素分析检验其结构效度。

常模取自全美各地区1125个家庭,除一般家庭外,还包括单亲家庭、多代家庭和少数民族家庭。在大样本中,10个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α为0.6~0.78;小样本(n=47)间隔两个月的再测信度γ为0.68~0.86。量表有三种形式:(1)现实量表。

测量被试对家庭环境的真实知觉。(2)理想量表。允许被试按自己理想中的家庭环境来回答。(3)期望量表。允许被试根据他期待的、有望实现的家庭环境来回答。答案均为真假二择一。在很多西方国家,该量表被广泛应用于描述不同类型正常家庭和危机状态下的家庭情况,评价家庭干预时的家庭环境变化,以及对家庭环境与家庭生活的其他方面进行比较。中文版(FES-CV)经过三次修订,从初步应用情况看具有较好判别效度的四个分量表(亲密度、矛盾性、知识性和娱乐性)可适用评价所有类型的中国家庭;判别效度稍差的三个分量表(组织性、成功性和控制性),虽不能鉴别精神分裂症家庭与对照组家庭,但有可能鉴别中国正常家庭与其他种类的家庭,如犯罪的家庭或其他精神病人的家庭;其余的三个分量表(独立性、道德宗教观和情感表达)的内部一致性不高,因而较难肯定,这三个分量表的得分实际测量的是什么,故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才能在中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