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德狂

2024-05-02
悖德狂:

一译“道德狂乱症”。

指自童年或少年期始,持续终生的习惯性品行不端。英国精神病学家J.C,普里查德1853年首先从智能型精神病(intellectual insanity)中区分出此症。

他认为,此症属一种精神扰乱类型,患者的智能很少或完全不受损害,这种失调主要表现在情感、性情或习惯方面,患者的道德观念和正义原则是高度歪曲和败坏的,其自控能力丧失或产生严重障碍。这一概念提出后引起强烈反响。1891年为德国精神病学家科奇提出的“精神病理性卑劣”所取代。在中国,一般同时使用意义相同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变态人格”等词。